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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巫溪法院 || 失信曝光更新!看看有没有你认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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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法打击规避执行行为,惩戒失信被执行人,促使其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兑现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着力诚信风险防范,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规定,现将下列失信被执行人予以曝光:

以下21个人

跟他们打交道要小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1. 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 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 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 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 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 旅游、度假; 
7. 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 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 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以上21名被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

你见到过吗?

看到的话

请及时打电话向我们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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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51515145  15736417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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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薛松

审核:张万卿



来源:重庆巫溪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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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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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楼主
  • 苍天无眼 LV16 王爷
    2楼
    这个惩罚太轻了,根本影响不大。
    7-17 19:56 · 重庆
    1 回复
  • 缥渺 LV17 路人
    3楼
    不认识
    7-17 20:20 · 安徽
    回复
  • 倚栏听风诉 巫溪网元老
    4楼
    1900被执行划不来啊
    7-17 20:25 · 江苏
    回复
  • 颜辞镜^O^ 优质内容创作者
    5楼
    收到
    7-17 20:28 · 重庆
    回复
  • 山清水秀大宁河 LV19 无上皇
    6楼
    知晓了
    7-17 20:31 · 湖南
    回复
  • 琦然 LV17 路人
    7楼
    7-17 20:35 · 重庆
    回复
  • 天天小青年 LV17 皇帝
    8楼
    不认识
    7-17 20:37 · 重庆
    回复
  • 洪菊 LV17 路人
    9楼
    7-17 20:52 · 重庆
    回复
  • 童彩远 LV18 皇太后
    10楼
    干得好有些人就是不要脸借钱不还
    7-17 20:59 · 重庆
    1 回复
  • 秀173083841 LV17 皇后
    11楼
    认识
    7-17 21:13 · 重庆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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