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结治安管理处罚法修改四亮点
一、小孩不纵老人不惯——公平公正
已满十四岁未满十八岁及七十周岁以上的行为人违反治安管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或者一年内两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拘留。对不予处罚的未满十四周岁行为人或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矫治教育措施。
二、治安拘留暂缓执行——温暖人生
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的人或已在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人遇有参加升学考试、子女出生或者近亲属病危、死亡等情形的,被处人或其近亲属提供符合条件的保证人或按拘留日均两百元缴纳保证金,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三、饲养动物伤人可拘——民行共治
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四、一人出警 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调解、适用当场处罚以及在规范设置、严格管理的执法办案场所进行询问、扣押、辨认的,可以由一名人民警察进行,但应当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未按规定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或者录音录像资料损毁、丢失的,相关证据不能作为处罚的根据。
陈孝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