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人 举报这类行为!最高奖励20万元!
近日,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重庆市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标准的通知》(渝医保发〔2025〕33号),将《重庆市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渝医保发〔2023〕28号)第十一条“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按照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最低不少于500元”的最低奖励标准,提高到最低不少于2000元。从2025年8月8日起执行。
具体奖励标准
(一)举报奖励根据举报证据与违法事实查实结果,按查实案值的2%进行奖励。如能详细提供被举报单位(人)的基本信息及其违法事实,已直接掌握证据并协助执法部门查处,举报情况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按查实案值的3%进行奖励。
(二)举报人为定点医药机构内部人员、原内部人员或定点医药机构竞争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按查实案值的2.5%进行奖励。如能详细提供被举报单位(人)的基本信息及其违法事实,已直接掌握证据并协助执法部门查处,举报情况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按查实案值的3.5%进行奖励。
(三)最终认定的违法违规事实与举报事项不一致的,不予奖励;最终认定的违法违规事实与举报事项部分一致的,奖励金额只计算相一致部分;除举报事项外,还认定其他违法违规事实的,其他违法违规事实部分不计算奖励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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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巫溪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