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执法部门提醒:影响河道通航安全最高罚款1万元
8月26日,巫溪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水上派出所,在大宁河污水处理厂水域开展联合执法巡查行动,切实增强市民水上安全意识,保障通航安全。
图片截于执法记录仪视频画面
大宁河通航水域落差大、河道窄、水流急,船舶航行存在视野盲区和较大惯性,避让困难。近日,该水域出现市民游泳及违规驾驶摩托艇、橡皮艇、皮划艇进入主航道聚集游玩等现象,严重干扰船舶正常通行,危及自身和他人安全。
图片截于执法记录仪视频画面
执法人员重点对摩托艇持证、驾驶员资质及救生消防设备进行了检查,督促相关人员依法依规进行水上活动,不得在港口、主航道、码头等危险水域游玩。行动中,联合执法组坚持教育与劝导相结合,现场宣传水上安全知识,劝离游泳及违规驾驶人员20余名,发放宣传资料50余份,并依法下达2份责令整改通知书。
执法部门提醒:根据《重庆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严禁在通航水域进行游泳、垂钓、漂流等影响安全的行为,违者最高可处以一万元罚款。请市民自觉遵守法规,共同维护水域安全。
来源:巫溪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