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宁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
招聘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巫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委托巫溪县宁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采用派遣制,按照人岗相适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适应城市管理工作需求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1.岗位:城市管理协管队员(劳务派遣制);
2.人数:男性,9名。女性:2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巫溪县宁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派往巫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协助管理岗位工作人员招聘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协助管理岗位工作人员招聘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巫溪县户籍或长期居住巫溪县(需提供居住证明);
3.年龄18-35周岁(年龄计算截至2025年12月30日);
4.已取得国民教育(包括全日制、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函授)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无残疾、纹身、传染性疾病,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以上;
6.热爱城市管理工作,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应急处置能力,服从工作安排。
(二)优先条件:
1.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中共党员(需提供相关证明);
2.具有城市管理或行政执法工作经验(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三)禁止报考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或者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原劳动合同的;
8.被依法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该工作的。
四、招聘方式及流程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线上报名)、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各流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现场报名:
时间:2026年2月27日9:00至2026年3月9日15:00,逾期不再报名;凡符合条件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簿复印件一份、专科及以上毕业证明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红底1寸免冠照1张、退伍军人需额外提交《退出现役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者录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线上报名:
1.报名邮箱:1980471430@qq.com(QQ邮箱)
2.所需材料:与现场报名材料要求完全一致,应聘人员需将所有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红底1寸免冠照,退伍军人另需《退出现役证》或相关证明)的清晰扫描件或照片,统一打包后发送至指定线上报名QQ邮箱。
3.邮件要求:邮件主题请统一命名为 “应聘 + 姓名 + 联系电话”,以便工作人员高效核对与处理。
(三)报名地点:巫溪县宁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位于巫溪县柏杨街道丰益社区第三安置区3号楼1楼);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19908348655、023-51520270 。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
1.测试项目:共3项,分别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试标准详见附件2。
2.合格规则:
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为必达标项目,此项未达标则整体不合格。
需在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中再达标1项(即两项考核类项目中至少1项合格),方可判定整体合格。
3.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结束后即时向考生宣布体能测试结果,体能测试结果及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及时在巫溪县宁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位于巫溪县柏杨街道丰益社区第三安置区3号楼1楼)公布。
4.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申诉或举报,评审小组当场予以处理,未当场提出的不再受理。
(五)笔试:
1.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占总成绩40%。
2.内容:时事政治、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公文写作等。
3.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巫溪县宁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位于巫溪县柏杨街道丰益社区第三安置区3号楼1楼)
统一公布。
(六)面试:
1.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考生的笔试成绩并列,则均进入面试。
2.方式: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群众工作能力,占总成绩60%。面试顺序现场抽签。面试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在巫溪县宁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统一公布(位于巫溪县柏杨街道丰益社区第三安置区3号楼1楼)。
(七)体检: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属于本公告第三条第二项情形的人员为第一优先顺序进入体检环节,其他并列情形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时以体测长跑用时短者优先。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巫溪县宁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另行通知。
(八)公示与聘用:
(1)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巫溪县宁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聘用资格的,不予录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或者公示期间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情形造成岗位空缺,由巫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研究决定是否按相应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3)公示无异议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
五、薪酬待遇
1.工资构成: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绩效考核奖等,同时为其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2.工作形式:工作时间以用工单位排班为准,安排轮休,有夜班及加班,随用工单位就餐;
3.工作地点:巫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指定区域。
六、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畅通,及时关注公告及现场通知;
2.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3.在本次集中发布的招聘中,所有应聘者仅限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考,且不得同时在多个招聘单位(含同一单位的不同公告)重复报名。违反此规定者,其报考资格将自动取消。
附件:
1.派往巫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协助管理岗位工作人员招聘条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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