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司法所:“三个一”调解法 调处土地纠纷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为社会稳定的
“第一道防线”作用,
着力做好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
通城司法所在当前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纠纷领域中,
摸索出“三个一”调解法,
促使镇村土地纠纷得到及时妥善解决。
3月中旬的一天,通城镇龙池村的曾凡清、陶红英因土地纠纷再一次发生口角,引起周边群众围观。镇党委书记、龙池村驻村领导、第一书记等迅速到达现场进行调处。
了解情况后,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商量调处方案,从维护邻里关系的角度出发,对当事人采取分别谈话做思想工作的方式,分开矛盾双方,控制事态进一步扩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进行劝说。最终双方都冷静下来,慢慢缓和关系,过后再商量房屋间过道的问题。
彻底深入地做一次调查。调查当事人双方纠纷的症结,当事人的家庭状况、文化程度、业余爱好,以便“对症下药”,提高调解成功率。
二是开一次座谈会。由司法所工作人员主持,创造宽松的环境,召集双方当事人畅所欲言,消除双方对抗情绪。三是讲一次村情变化与发展历史。通过请有威望的长辈讲村史、乡情,淡化当事人的现实利益观,增加亲情感,为下一步做好调解工作奠定基础。本文来源于:巫溪党政APP


游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