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电动自行车登记、上路须知
为贯彻落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公安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渝市监通告〔2019〕2号)和《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渝市监发〔2019〕35号)以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县公安局《关于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通告》,进一步加强我县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决定对全县电动车实行分类摸排登记管理。
1、登记范围
(一)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合标电动车”) 。
(二)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的其他电动两轮(以下简称“超标电动车”)。
(三)三轮、四轮电动车(以下简称“低速电动车”)。
(以上三类统称电动车)
2、办理电动车登记地点
凡在我县通行的电动车,应当到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或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指定地点办理摸排登记。
城区办理地点:镇泉金地汇泰和桥头车管社会服务站。
3、办理电动车登记需提交的证明、凭证
申请电动车登记,需提交以下材料,并交验车辆:
1、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购车发票或车辆来源的其他合法凭证;
3、车辆出厂合格证明;
4、相关责任保险手续复印件;
5、代理办理的,提供委托证明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4、登记
2019年4月15日至10月14日为电动自行车登记备案期,电动三轮、四轮车摸排登记期。
2019年10月14日后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和低速电动车不予登记备案。
5、牌证发放
从即日起,标准的两轮电动自行车和超标电动自行车在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指定地点进行牌证发放;三轮、四轮电动车在乡镇指定地点集中摸排登记,并根据上级要求发放临时信息牌。
6、业务流程
(一)电动车(含超标电动车)所有人购买交通事故第三者商业责任保险等;
(二)填写相关资料;
(三)车辆照相;
(四)取得凭证。
7、过渡期管理
重庆市设置超标电动自行车和低速电动车为期三年的过渡使用期(2019年10月15日至2022年10月14日)。2022年10月14日后,按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实施。
8、通行管理
(一)限一人
(二)戴头盔
(三)参保险
(四)守交规
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适时组织电动车交通秩序专项检查,严管通行秩序,严查电动车违法上路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酒后驾驶、乱停放等违法行为。
9、咨询地点
巫溪县各乡镇(街道)
巫溪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温馨提示:
1、请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在规定时间内(工作日期间)至相应的地点登记;
2、天气炎热,办理登记途中,请注意交通安全和防暑降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