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巫溪县人民法院按照执行悬赏保险制度,向第一位举报人支付执行悬赏奖金8000元,执行悬赏保险制度的建立终获人民群众反响,群众举报将自此从零到一,从一到无穷。
农历八月十六日的下午四时许,巫溪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指挥中心响起了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值班干警立即接起电话了解到,这是自巫溪县人民法院建立执行悬赏保险制度后接听到的第一个群众举报被执行人的人身线索的电话,这个电话引起了执行干警的高度重视,向局长汇报之后立即赶赴举报人所提供的地址帝豪大酒店,在酒店一楼大厅找到了被执行人李某并将李某传唤到法院进行询问。
在询问过程中,被执行人李某既不向申请执行人履行支付案款的义务,又未得到申请执行人的谅解,执行工作进入僵持阶段,面对此种情况,承办法官向被执行人李某宣传了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相应的法律后果后,被执行人李某表示在15天之内领取工程款后立即偿还申请执行人的债务,由于该方案存在不确定性,而且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早已丧失了信任,致使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和解方案。为了严惩“老赖”,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李某处以15日的拘留并处罚款一万元,送完拘留,已经将近12点。
在众多被执行人当中,“老赖”并不只有李某一个,陷入僵局的执行案件也并不至此一件,面对被执行人不断翻新的规避执行手段,为了走出已有制度存在的困境,巫溪县人民法院群策群力,终于于今年7月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达成战略合作协议,推出了执行悬赏保险制度,该制度以“结合悬赏实际、分担悬赏风险、缩减悬赏成本、消除悬赏顾虑”为工作思路,以“为了群众、依靠群众”为基础,以更好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目标,力图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执行工作,力图用更多双眼睛去发现被执行人的线索,力图更好形成人人乐于参与执行的良好社会氛围。
巫溪法院悬赏执行保险制度实施以来,时隔两月,共接到了两例举报,均成功控制被执行人,共支付悬赏金1.8万元,人民群众参与执行的热情初显,依靠社会力量查人找物的效果初显。该制度的建立, 是为了破解人民法院查人找物的难题,让“老赖”无处遁形,让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到变现,但该制度的实施,不仅需要执行干警不遗余力的付出和努力,更需要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在此巫溪县人民法院诚挚邀请人民群众关注执行悬赏公告,积极举报被执行人线索,一起共创诚信巫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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