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万物复苏,不少公园的竹林中,冒出了竹笋,为竹园增添一番别样景象,但这些竹笋早早地被不少“盗笋客”惦记上,竹林随处可见的坑洞,四处散落的笋壳,实在是大煞风景。
4月13日,城管执法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就在水体公园查处了一名“盗笋客”。![]()
这名“盗笋客”张某某竟然一口气挖走了大大小小140根竹笋,令人震惊和心痛。![]()
在水体公园挖竹笋可不是小事,
是违法行为!!!
张某某的行为违反了《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偷盗、践踏、损毁园林植物和设施,破坏园林建筑”。
![]()
根据《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责令整改、恢复原状或者消除影响;情节轻微的,处以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张某某在巫溪县柏杨河公园南岸竹林内偷盗园林植物(竹笋)的违法行为,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已立案调查处理,并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据园林专家介绍,偷竹笋,特别是这种拔掉笋尖的做法,会让竹子停止生长,一根竹子三四年后就会逐渐老化。若一片竹林连续多年得不到新鲜“血液”补充,长此以往,竹林面积就会日渐缩小,甚至逐渐消亡。另外,公园绿化,为了促进竹子生长,会喷药施肥,观赏竹并不适合食用。市民朋友们,
让我们从自身做起,
自觉爱绿护绿,
共同守护我们的绿色家园。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巫溪县城市管理局」
本文来自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网站观点和立场,如存在侵权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