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宁河初中2021年初一
招生公告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严格规范中小学校招生行为的通知》(渝教基发〔2021〕12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21〕17号)和《巫溪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巫溪县2021年中小学招生方案>的通知》(巫溪教基〔2021〕25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宁河初中2021年初一招生公告如下:
宁河初中招收宁河街道先锋社区、环保社区、环城社区龙头山隧道与南门隧道的连线至交通大桥片(环城路1号至78号的单双号、79号至93号的单号)的小学毕业生,以及上述辖区内廉租房(公租房)住户、城市建设拆迁户、征地农转非居民地的适龄儿童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花栗小学、前河小学、长渡小学、双台小学招生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1.电脑端:打开谷歌、360(极速模式)浏览器进入“巫溪县义务教育招生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222.180.36.227:9010/)。
2.移动端:QQ、微信或浏览器扫描下面二维码进入。

3.公众平台:微信扫一扫下面二维码或搜索“巫溪教育”微信公众平台(公众号:wxjynews),通过“招生报名”进入。
注:请认真阅读《招生公告》《招生问答》和《操作指南》,了解招生政策、时间安排和操作流程,分批次进行网上学位申请和材料申报。
【申报材料】:1.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首页、学生页、增减页、法定监护人页。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法定监护人的结婚证或民政部门颁发的收养登记证等关系证明;
【报名条件】:户籍不在辖区范围内,产权住房在辖区内的学生入学。【申报材料】:1.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首页、学生页、增减页、拥有房产的监护人页。适龄儿童少年与拥有房产的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拥有房产的法定监护人结婚证或民政部门颁发的收养登记证等关系证明;2.近3个月的水电费缴费证明和房屋产权有效证明材料(房屋产权证明材料满足以下其中一项):①房屋产权证的房产证编号页、产权人页;②购房正式合同和购买该房税务部门出具的缴费发票、或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备案登记证明;③两证一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④司法公证机关出具的房屋买卖转让公证手续和银行打款凭证;⑤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和拆迁付款审签单;
【报名条件】:户籍和产权住房均不在辖区范围内的随迁子女初中入学,符合以上条件的辖区范围内小学毕业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初中入学 。【申报材料】:1.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薄:首页、学生页、增减页、拥有居住证明的监护人页。适龄儿童少年与拥有居住证明的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薄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拥有居住证明的法定监护人结婚证或民政部门颁发的收养登记证等关系证明;2.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明(非宁河街道户籍,2021年5月31日前办理有效 )
【报名条件】:户籍和产权住房均不在辖区范围内、非辖区范围内小学毕业的其他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初中入学。1.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首页、学生页、增减页、材料申报的监护人页。适龄儿童少年与材料申报的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薄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材料申报的法定监护人结婚证或民政部门颁发的收养登记证等关系证明;2.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明(非宁河街道户籍,2021年5月31日前办理有效);4.廉租房、公租房:需提供法定监护人与县房管部门签订的有效房屋租赁合同(此类学生不需提供居住证明);在城区务工的:需提供单位、企业或个体商户为其购买的“五险一金”相关材料(至少一项);调入城区单位工作的:需提供正式调动(借调)文件;在城区经商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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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入学政策、时间安排、操作流程等,在平台上分批次进行学位申请和材料申报。申报成功后,平台上的家长端显示为“待审核”状态。招生学校按招生条件和程序规定,对报名对象、报名材料分批次进行线上审核,将审核结果通过平台及时反馈给适龄儿童少年。线上审核不通过的,家长端显示为“线上审核不通过”,该类适龄儿童少年在同一批次内共有3次撤销、重新修改信息、申请学位的机会;线上审核通过的,家长端显示为“线上审核通过”,该类适龄儿童少年根据招生学校“审核备注”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申报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招生学校查验平台信息与原件是否相符,并收取复印件存档。对与平台申报材料不一致的或弄虚作假的,现场审核不予通过,家长端显示为“现场审核不通过”,适龄儿童少年在该批次不能再次进行学位申请,可继续向符合后续批次条件的学校申请学位。其中,属弄虚作假的,一律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就读,若户籍所在地学校无空余学位,则由县教委统筹安排到户籍地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现场审核通过后,家长端显示为“拟录取”状态。招生学校某一批次现场审核通过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该校不再开放下一批次的学位申请和审核通道。符合该校下一批次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向符合条件并仍开放申报通道的其他学校申请学位或由县教委统筹安排入学。县教委针对招生学校现场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复审,并负责城区学校和指导农村学校按批次先后顺序依次确定“已录取”学生名单,对现场审核通过的“拟录取”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学校,由县教委或指导学校通过电脑摇号派位的方式最终确定“已录取”学生名单,“已录取”学生家长端显示为“已录取”状态,并由招生学校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因摇号未进入“已录取”名单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向符合条件并仍开放申报通道的其他学校申请学位或由县教委统筹安排在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第二批:户籍不在辖区、产权住房在辖区的适龄儿童少年。 初中第四批次招生,将根据招生学校学位空缺情况,按满足条件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录取,其顺序为:首先是廉租房、公租房住户子女优先;其次是进城务工有“五险一金”的、工作调动有正式文件的、经商有营业执照的子女优先;最后仍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可录取仅有居住证明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一)2021年秋季需在我校就读初中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都需进入“巫溪县义务教育招生管理服务平台”按就读条件和要求选择一所学校进行学位申请和材料申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学位和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在规划辖区内就读的权利,不再享有“户籍优先”或“购房优先”的入学政策,确需入学的由县教委统筹安排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二)县教委将跟踪监控招生平台信息申报、审核和录取全过程,将通过比对核实公安的居住证明、房屋管理部门的产权住房信息和学生毕业信息等方式进行信息筛选,学生申报的各类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符合就读条件。若平台信息与实际提供的材料不一致或弄虚作假的,适龄儿童少年在该批次不能再次进行学位申请,情节严重的,一律回户籍地学校或户籍地周边有空余的学校入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招生学校“线上审核”和“现场审核”必须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招生秩序,对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违反工作规定和纪律的学校及其相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和纪律处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由县教委调配到学生户籍地学校或户籍地周边有空余的学校入学。
巫溪县宁河初级中学校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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